2005年光良主導《童話》的製作及行銷時,他找了現在的經紀人孔勝民(台灣)、黎德驊及劉雪萍(大馬)代為處理經紀及唱片發行部分。當時黎德驊猶豫不決,光良放下狠話:“若沒有人幫我,我就放棄大馬市場!”光良及《童話》險些與大馬絕緣。
光良的經紀約,與其他歌手不一樣。雖然他與種子音樂簽約,但大馬的經紀管理則交由本地經紀公司負責,所以他的經紀人分別有台灣的孔勝民、大馬有黎德驊及劉雪萍。
2005年,光良在《童話》專輯發行前與滾石的唱片及經紀合約已滿,所以光良從製作到企宣全由自己主導,並向曾經是同事關係的3人代為負責區域的企宣工作。
光良在“光良品冠”時期便已與3人相識,但不熟絡。勝民在台灣滾石負責平面媒體,德驊是馬新區中文經理、雪萍是大馬滾石宣傳人員,不過3人沒有直接負責光良品冠專案,沒想到大家相繼離開滾石之後,卻因《童話》專輯而聚在一起。
當時在新世紀學院教導市場管理的德驊,因脫離娛樂圈已有一段時間,遲遲不敢答應光良的要求。光良只說了一句話:“若沒有人幫忙,我就放棄大馬市場。”德驊只好先答應幫他處理企宣部分,並找了雪萍一同負責。光良的《童話》順利發行之後,也讓兩人決定在第2年成立28Stage,正式管理光良在馬新及東南亞的經紀部分。
■光良說
很多人以為大馬和台灣經紀人的作業模式不一樣,無法取得完善的協調,但我們沒有這個問題存在。未離開滾石前,勝民已清楚知道我很在意大馬市場,所以他十分配合大馬經紀公司,並幫我管理及兼顧各區域市場。
勝民雖是台灣人,但他這幾年跟著我頻頻來馬,對大馬有一定的感情。他還計劃帶家人來馬游玩,我問他要不要當他的導游,他神氣的說不用,因為他已熟悉大馬了。
說到終身幸福,我比較擔心雪萍和另一位曾經負責經紀的台灣同事小黑。她們太投入我的工作了,我擔心她們忽略感情。我們不知道未來會如何,但覺得是時候做的事情就得去做。若我還想繼續做音樂,那我必須要有心理準備面對一切。我常鼓勵他們不要因為我的事情而影響他們的未來。(雪萍指光良曾經開玩笑說:“看你們是嫁不出去了,那我只好繼續養你們。”被他氣死。)
■勝民說
當光良問我要不要幫他的時候,我因經驗不足擔心處理不來。光良一旦相信別人,“有沒有能力”在他眼中變得不重要了。他出道久,只要一看通告及檔期,他就曉得這個通告會不會為他加分。從助理到經紀人,我從他身上學到很多東西。
光良在大馬的音樂成績,大家有目共睹。這3年看著他獲得大馬傑青、擔任旅游大使、舉辦兩場演唱會,相隔一年在雲頂再開一場等等,光良在自己的家鄉有不俗的發展,我為他感到開心及驕傲。
光良領傑青的那一夜,他的家人全都來了,他們拍大合照,那個畫面讓我很感動。他在演唱會上哭著唱《擁抱我》,那時候我真想告訴他:“你怎麼可以第一次上台唱我填詞的《擁抱我》就唱成這樣……哈哈!”其實我是感動啦!
■雪萍說
幫光良多少是存在著報恩的心態。
在滾石時期覺得光良這個人很吱喳,吵死人。他一有空,尤其是從海外宣傳回來之後,他常到公司找同事聊天。他知道我要到台北念傳播系,二話不說就拿他的台幣以10令吉換100元台幣跟我兌換,其實該對換率對他來說是虧錢的,但他不介意這麼做。
我在台北前半年,他經常來宿舍找我,每次還帶一大小包的乾糧,好像很擔心我會餓死。有一天他打電話提醒我收看他上某電視節目,我說宿舍沒有電視機,第2天晚上他竟然買了21吋的電視機送我,他和勝民落力將電視機抬上4樓,嚇壞了我。我問他為什麼,他說:“即使我們現在不是同事,你還是可以留意我的消息,搞不好以後大家還有機會一起共事。”我一直記住這番話。當我知道光良需要找人幫忙《童話》的企宣時,我決定“報恩”了。
■德驊說
外界一直流傳,光良有分入股28Stage。這樣說吧,28Stage是因為光良而成立,但他不是股東。28Stage是在《童話》之後,即2006年1月2日正式成立。除了我和雪萍,另3名合伙人都是局外人。那時候看到光良行情看漲,我們才敢放手一博。成立第一年,公司便賺錢了。
對於未來,我沒有想太多,開公司是因為光良,他要做多久就陪他到底,嘻嘻!
(德驊曾在新加坡滾石工作3年,返馬之後因沒有交通工具,光良大方借車給他用。)
只是偶爾用他的車啦!用了一兩個月,我就自己買車了,幫他做《童話》企宣也算是報恩,也有義氣成分啦!
■光良一二事
*Michael/少爺
勝民:初時知道光良的英文名叫“Michael”有點不能適應,因為台灣人很少叫對方的英文名,後來知道教會及公司同事都這樣叫他,很自然就叫他Michael了。
雪萍:偶爾會叫他“少爺”,因為公司歌手不多,他就是公司受寵的一個。
光:我當藝人之前已有英文名了,勝民私底下也是叫我Michael,這樣才不會引起其他人注意,路人見到我也只是以為我酷似“光良”,哈哈!以前“光良品冠”時期,同事愛叫我“總經理”,品冠則是“董事長”,哈哈!
*難搞
勝民:當初純粹是為了宣傳,才會把他、奶茶(劉若英)和阿信列為“滾石最難搞的歌手”,主要是針對他們對音樂的堅持態度。若光良對事情無要求,我會覺得在這行很好“混”。我們有共同的觀念,視每一次的上台表演及訪問當作最後一次的機會,所以我們會做好事前準備,過程中要盡力做好。
*節儉
雪萍:一件衣服,他可以穿四五年。這幾年他顧及藝人形象,才願意買新衣。他一直很想為身邊的人做些事,如他想買禮物送給我們,但我們會把公私事分得很清楚,拒絕他送禮。結果他每次回來只能請我們吃飯。
*吵架
雪萍:我們在msn也可以大吵一頓。吵得最兇一次,是他晚上出席武吉加里爾戶外舉行的《約定》簽唱會。當晚的演出雖然是在雨中進行,但現場歌迷的情緒高漲,而我們工作人員也淋得全身濕透。在慶功宴上,我們安排台灣及新加坡媒體訪問他,約凌晨3時才結束所有訪問。那時候他已累透了,一看時間便人來瘋,說了許多刺耳的話。關上房門後,我痛哭了一場。第2天我沒有跟他說話,直晚上我們才把事情攤開來說,原來他跟我吵架之後回到房裡也哭了。
德驊:合作3年,印象中比較正式的爭執只有一次,不瞭解他的人,真的會跟他提出分手。
*愛玩即興
劉:每次公開表演,他都會隨著心情臨時改曲目,所以我們其中一人一定要在控制台。若他突然說想唱某首歌,我們額頭馬上冒出三條線,快手快腳換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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