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索取身份証號碼並不容易,這些重要的個人資料,人家不輕易提供。不過有一家商業機構,卻好像「大條道理」地請收信人提供身份証號碼。
方法很簡單,這家商業機構先寄上產品的宣傳郵件,如果收信人希望以後不再接收,可填交回條,不過同時要提供姓名及身份証號碼。商業機構還提出法理依據:「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閣下可隨時選擇不收取任何直接郵遞產品推廣。如欲提出有關要求,請填妥以下回條…『本人不想接收xxx發出的任何宣傳推廣資料 (請提供閣下的姓名及身份証 / 護照號碼)』」。就是這樣,聲稱保障對方私隱,商業機構卻變得「理直氣壯」地向人索取更多私隱,包括身份証 / 護照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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