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雙舊皮鞋
(這篇是新寫的)
芳姐是單身母親,有一個八歲的兒子。芳姐接了幾間Office的清潔工作,每天都去兩至三間Office做幾小時兼職。總算「山大斬埋有柴」、又可以逃稅,但一人養起頭家,僅可維持生計,捉襟見肘。
兒子的黑皮鞋破了底,芳姐叫鞋匠再補鞋,都唔捨得買過對新鞋。兒子見到一對值200元的黑鞋,想母親買給自己,但芳姐一直唔應承。
芳姐打工的其中一位老闆宣佈結婚,芳姐為了打好關係,思前想後,豪花500元買了一盞座枱燈送給老闆作結婚禮物。老闆收下禮物,但嫌枱燈設計太無品味,叫人把燈捐去「救世軍家品店」。
有一天,芳姐去「救世軍家品店」,想買一對平價二手皮鞋給兒子。芳姐發覺那盞座枱燈放在貨架上,標價300元。一盞原價500元的座枱燈現已貶值到300元,蒸發了的200元,正好夠買一對黑鞋給兒子,芳姐垂頭默然。
完
二少爺說︰一生何求?常判決放棄與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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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卡臣 提供以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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