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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的神话:1967年湖南道县大屠杀纪实 6

羊狼二世 於 2012-11-30 00:00:00 發表  |  累積瀏覽 1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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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杀人布告

我不是一个有神论者,但却无法不信冥冥之中有一只看不见的神秘之手在我和道县文革杀人事件之间作着某种宿命的安排,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处心积虑,妙到亳 颠。它第一次让我窥视这场大屠杀是在1967年底,那时我还是长沙市某中学的一名在校学生,为了逃避下放农村的命运(最终还是没能逃脱),跟着表兄 (1964年下放湖南江永县的老知青)和几位回第二故乡“抓革命,促生产”的江永知青到与道县毗邻的江永县躲风头。路过道县,在这里下了车,会几个知青朋 友。在我的记忆里,当时道县县城只有现在十分之一大小,冷冷清清,一道青石垒成的城墙,墙脚青树翠蔓,参差披拂,墙外一弯碧水。潇水和濂溪河交汇于此,潇 水南来,抵城西南隅,和由西而来的濂溪河相汇,而后绕过城墙的南门至东门,复东南去,其状宛如一张弯弓。站在城墙上,可见道县二中后面的铁索桥和潇水上游 方向的水南浮桥。浮桥长135米,宽4米,由40只木船竹缆相连而成,船上架木梁,梁上横铺木板,再以两条两千多公斤的铁链压两侧。是道县通往宁远、蓝山 的重要桥梁。县城里,街道不多,大约就十几条吧。街道两旁多是青瓦木板结构的两层楼房,楼房大多都有一个伸向街心的楼台,把一条本来不宽的街道挤成细细一 线。房子虽然古色古香,奇怪的是很多窗户都用砖砌得只剩窄窄一条,甚至有些门也是这样,看上去很不协调。但路面很有特色,水泥路、柏油路很少,常见的是一 种用河卵石铺嵌而成的花阶路,很结实,宽约3-4米,状如玉米棒子,所以道县人又把它叫做“包谷路”。行人不多,商店更少。唯一的一座长途汽车站前有一口 水塘,塘边用树枝搭建了一间棚子,办了个饭店,好像叫做什么“红星饮食店”,我们在这里吃的中午饭。简陋的店堂里摆着几张八仙桌,每张桌子配四条板凳。烟 熏火燎的墙面,红红绿绿的贴着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宝像和最新最高指示,还有“誓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之类的标语,其中一条至今还记得清楚:“敌人 不投降,就叫他灭亡!”

我们点了几个菜,烫了一壶米酒,坐下来用餐。其它菜都没有丝毫印象了,唯有那份水煮活鱼叫人难忘。价钱便宜得令人难以置信,量大得惊人,鱼肉肥嫩鲜美,令 人食指大动。看着我们狼吞虎咽吃鱼喝汤的样子,旁边的本地人用怪怪的眼光死盯着我们。(如果当时我们知道了这些目光的真实含意,恐怕连肚子和肠子都会呕出 来。幸亏当时我们不知道。)我们以为自己身上出了什么毛病,自查了一番,又相互打量了一番,没毛病呀!心中不免生出几分鄙夷之意:乡巴佬,不就吃餐饭嘛, 在得如此!

酒足饭饱之后,我提出在县城逛逛,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观光观光。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真正意义的来到农村和偏远的县城,看着什么都觉得新奇,可是表兄等人 早已看得不爱了,提不起一点兴趣。最后决定,爱逛让我一个人去逛,他们在汽车站等我。于是我就一个人绕着县城逛起来,这里瞧瞧,那里看看,那神气颇有几分 不法分子踩点的味道。当时“文化大革命”疾风暴雨的时期正在过去,“破四旧”、“大字报”等等已成明日黄花,但遗迹随处可见。青砖垒砌成的古城墙围住的老 城区,横直不过一公里,残垣、牌坊、碑刻、楼台,随处可见。位于南门城墙上的寇公楼匾额已被凿毁,油漆剥落的大门锁了一把锈迹斑斑的大锁。楼是上去不了, 但站在城墙上依然可以看到波光潋滟的河面和远树含烟的河洲。从城墙下来,绕过一座已经彻底砸烂的青石牌坊,从一孔城门洞穿过,来到河边,再行不远,就是我 在前面说过的水南浮桥。浮桥北侧码头,怪石嶙峋,清流击石,卷珠激玉。桥头的两座青石宝塔,已被打倒在地,只剩两个残座,但风景依然美得叫人心痛。从水南 浮桥踅回来,在县城边一个门洞边的墙上,我惊讶的发现了一张布告——“贪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的布告!布告的内容很简单,文字也不多,形式大致如下:

布  告

查反动地主×××、×××、×××……罪大恶极,一贯坚持反动立场,反攻倒算,抗拒改造,出工不出力,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经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大队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

院 长:×××

副院长:×××

×年×月×日

 

布告根据回忆写成,行文可能与原件略有出入,但内容绝对一致。有一点记得特别清楚,就是每个“死刑犯”的名字都被朱笔郑重其事的勾过。还有就是字写得还不错。

 

我的心禁不住怦怦乱跳,肾囊猛地缩成一团,头皮阵阵发麻……我把布告又看了一遍,以确认自己确实没有看错,也没有错误领会布告的精神实质。尽管对文化大革 命中层出不穷涌现出现的各种光怪陆离的新生事物早已见怪不怪,但,这张布告,这个“法院”,还是让我感到莫名惊诧!它是哪种“文化大革命”中涌现出来的新 生事物?它剥夺一群人的生命竟能如此简单扼要、明目张胆?我甚至怀疑,这不是真的,而是一场恶作剧,充其量不过是一纸恐吓文字罢了。

 

回到汽车站见到表哥等人,我立即神秘兮兮地把自己的“重大”发现告诉了他们,谁知他们一点都不惊讶。表哥说:“这有什么奇怪的,不但这里杀了人,我们那边 (指江永)也杀了,只不过没有这边恶。”道县的知青朋友更是一脸曾经沧海的表情:“这算什么罗,比这恶的事情多得很。我们村子就杀过人,捆在一起用炸药炸 的,血肉横飞,乡里人喊‘天女散花’。”可是问起为什么杀人,究竟怎么杀起来的,都说不出一个子丑寅卯。他们早在六月份就跑回老家长沙回城闹革命去了,杀 人的时候,根本不在这边,知道的事情都是道听途说的。

 

说来说去就是几句话:杀四类分子。杀得血湖血海。一蔸(家)一蔸地杀,连吃奶的毛毛子(婴儿)也不放过。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离开道县到江永后,我又专门找到一名叫刘克思的知青去请教。刘克思是江永知青的风云人物,一直扎根农村抓革命促生产,他马列著作、毛主席的书读得多,政治 思想水平高,应当对道县杀人事件有所了解,有所思考。刘克思说:“这是阶级斗争激烈化的必然后果。”其余云云,却把我越说越糊涂。现在回想起来,也难怪, 他自己尚且“昏昏”,又何能使我“昭昭”呢!

 

据刘克思说:“道县文革‘杀人风’的起因是道县极少数四类分子趁文化大革命之机,成立了一些类似‘黑杀团’的反动组织,企图杀害贫下中农,被发现了,贫下 中反过来杀他们,结果杀得不可收拾,出现了后来的滥杀局面。”刘克思的这个说法,经不起最简单的追问,记得当时我问他:“你是怎么知道的?”他的回答竟然 是:“听我们生产队贫下中农讲的。”其余的问题还用多问吗?实际上,刘克思的说法倒也并非完全是空穴来风,它是当时道县官方对道县杀人事件起因说法的一个 流行版本,类似的版本还有几个,大同小异。还有一个稍微晚一点的版本,就是道县文革杀人事件是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受广西杀人事件影响而发生的。[1]有 证据表明,这都是杀人者为开脱罪责而捏造出来的谎言,事实的真相不但完全不是这样,而且完全相反。关于这一点笔者将在后面专门谈到。而此刻让笔者心头发凉 的是,像刘克思这样的人,书不可谓读得不多,人不可谓不精明,为什么竟会对这样明显漏洞百出的谎言不去质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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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可悲的是,上述几种说法至今还在流传,还有人相信。

第四章 十种杀人的基本手段

那么,公元一九六七年夏末秋初,湖南道县境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它的全过程和全部真相究竟是怎样的呢?

 

翻开这页血腥的历史需要勇气,更需要良知。

翻开这页血腥的历史还需要时间,需要机遇。

 

历史一直在等待着答案,等待着当政者和大大小小的历史学家们对这场大屠杀向我们的社会和人民,向我们的后代有一个明确的交代。然而,几十年过去了,我们的社会却一直惊人地保持着沉默,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一切只不过是一个遥远的传说而已。

 

我们的民族经历了太多的灾难和杀戮,我们已经习惯了灾难和血腥,甚至习惯了麻木和遗忘。

 

1986年7月,当笔者来到这个十九年来一直萦绕于魂梦之中的道州盆地时,现实中的她与记忆中的她已是天壤之别。我们几乎怀疑自己的听力和视觉,仅仅过去还不到十九年,时间的流逝,难道真的能舔尽旧日的斑斑伤痕?

 

零陵地委的朋友说了这么一段故事:1980年12月22日,胡耀邦在就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前夕,视察中南五省,专程到湖南零陵地区,听取零陵地委关于道县文 革杀人事件的汇报。听着听着,性格比较外向的胡耀邦坐不住了,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他站起又坐了下来,指示道:“没有处理完的要处理完,主要是对受害者要 安置好。”但这样的事是不宜于宣扬出去的。

 

1982年春,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江华回故乡(零陵地区江华县)探亲。零陵地委负责人向他汇报“文革”中道县滥杀无辜的情况时,江华突 然问道:“你们道县到底有多少和尚?”这位地委书记没有想到首长有这么幽默,老老实实地答道:“没有啊,没有听说道县有和尚。”“还没有和尚?”江华的语 调一下提高了八度:“杀了那么多人,无发(法)无天!”他的堂弟堂兄就在那次大屠杀中被无辜杀害的。

 

通过朋友的关系,我们采访了零陵地区“处理文革杀人遗留问题工作组”(以下简称处遗工作组)的一些人员。该工作组成立于1984年5月,6月正式进场,陆 续抽调了一千三百余名干部,对道县以及受道县杀人风影响也在不同程度上出现杀人事件的周围十个县市的文革杀人问题进行清查、甄别、取证、处理、安置。所有 工作都是在封闭状态下完成的,从未对外公开。后来有人把我们这次采访说成是一次秘密采访,其实我们是得到了湖南省及零陵地区一些有关领导的帮助和支持,它 不是秘密的,只能说是不公开的。没有这些领导的帮助和支持,我们根本无法接触到那么多机密材料,更无法采访到那么多敏感人物。我们心惊肉跳,或者泪流满面 地读完那些记录、资料和调查报告。彷佛置身于狂风肆虐的大漠之上,成千上万人的呓语和呼号震耳欲聋,人的碎片如黄沙漫天飞舞,分不清东南西北。那些骇人听 闻的细节,将在后文披露,这里先从有关资料中摘录一些数据,对那场杀人运动作一个概述:

    道县杀人事件……从1967年8月13日到10月17日,历时66天,涉及10个区,37个公社,占当时区、社总数的100%,468个大队,占当时农村 大队总数的93.4%, 1590个生产队,2778户,占当时全县总户数的2.7%,被杀光的有117户,共死亡4519人,占当时全县总人口的1.17%,其中被杀4193 人,逼迫自杀的326人。被杀人员按当时的阶级成分分类,四类分子1830人,占被杀总数的41.4%,四类分子子女2207人,占被杀总数的 49.9%,贫下中农352人,占被杀总数的8%,其他成分31人,占被杀总数的0.7%。按职业分类,农民4208人,占被杀总数的95.2%,国家干 部17人,占被杀总数的0.38%,教员141人,占被杀总数的3.19%,医务人员20人,占被杀总数的0.45%,工人34人,占被杀总数的 0.77%。另外,被杀人中有党员8人,团员13人。杀人后,遗属深受其害,被查抄财产的有2423户,3781间房屋被侵占或拆毁,5.3万件家俱用品 被查抄,629人被迫外逃,635人成为孤老孤残。

受道县杀人事件影响,零陵全地区其余十个县市也在不同程度上杀了人。全地区(含道县)文革期间非正常死亡9093人,其中被杀7696人,被逼自杀 1397人;另外致伤致残2146人。死亡人员按当时的阶级成份划分:四类分子(含右派)3576人,四类分子子女4057人,贫下中农1049人(部分 人有不同程度的历史问题,部分人因报复杀人而遇害),其它成分411人。未成年人826人。被杀人中,年纪最大的78岁,最小的才10天。

与杀人事件有直接牵联的有14000多人。以道县为例,现已初步查明与杀人事件有直接牵联的国家干部426人,占当时全县干部总数的22.6%(县级主要 领导人大多数牵涉在内),农村基层干部2767人,占当时全县基层干部的66.5%,共产党员3880人,占当时全县党员总数的36.9%。

杀人手段可基本归纳为10种:

1、枪杀(含步枪、猎枪、鸟铳、三眼炮等)。

2、刀杀(含马刀、大刀、柴刀、梭标等)。

3、沉水(沉潭和沉河,沉河又称“放排”)。

4、炸死(俗称“坐土飞机”,还有一个更带艺术色彩的别称:“天女散花”)。

5、丢岩洞(包括废弃的矿井)。

6、活埋(基本上是在埋废弃的红薯窑里,故又称“下窑”)。

7、棍棒打死(含锄头、铁耙、扁担等)。

8、绳勒(含勒死和吊死)。

9、火烧(含熏死)。

10.其它。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初稿写成后,一直无法出版,1993年文聿先生所写全景式长篇纪实《中国“左”祸》得到出版机会,在该书特约编辑岳建一先生建议下,笔 者将上述数据连同一个案例,以“湖南道县放出杀人‘卫星’”为小标题夹带出去,总算让世人看到了道县杀人事件的冰山一角。在这篇夹带文字中,我把杀人手段 的第10种归纳为:10、摔死(主要用于未成年的孩子)。我以为已经足够包罗万象,无论刀砍枪杀、火烧水溺、挖眼割舌、开膛破肚、先奸后杀,乃至将梭标捅 进阴道里,将四肢钉在门板上凌迟处死等等(以上类型的典型案例,笔者都将在后文中一一讲述)都能归纳于其中一类或几类。但是在后来的补充采访中,一位知情 人给我提供了一个案例:清溪区柑子园公社一个生产队将该队的一名富农分子,捆起丢进一眼废弃的石灰窑里,盖上角灰(生石灰),浇上水,利用生石灰熟化过程 产生的高温将他烧死。这里有个名字,叫做“石灰烧鸡蛋”。

我对这种杀人的方式提出了质疑。我承认这种方法确实很有创意,但既不简便,也不经济。浪费时间,还浪费物质,不合道县农民的习惯。道县的土壤基本是带酸性 的红壤,每年农业生产都需大量石灰来中和土壤里的酸性,才能得到好收成。石灰不但是重要的建筑材料也是重要的农业生产物资,来之不易,怎么会轻而易举地用 去杀人呢?可信度不高。

听着我摇头晃脑头头是道地分析,向我提供材料的周××同志,当时并没有说什么。我离开道县回长沙以后,一天,突然接到他的电话:“谭记者,那件事情我已经 找到证人了,就是清溪区柑子园那边的,这个事情就发生在他们生产队。你再来道县的时候,我带你去找他。”[1]我一时语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于是,我决定将杀人的基本手段的第10条改为:10,其它。这样就真的包罗万象了。无论以后还会有什么意想不到的杀人手段冒出来,都在“其它”里了。

人性中所有的恶,在这场群体的大疯狂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触目惊心!究竟什么原因使杀人者如此丧尽天良,他们与被杀者之间到底有什么“你死我活”的矛盾 呢?总体说来,他们之间没有什么前嫌(少数例外),有的甚至还是没出五服的亲戚。杀人者至今都说不清楚那些没有墓碑、没有坟茔、横尸山野、葬身江流的死者 的存在,对他们的生活有些什么威胁,而他们的消灭,对他们的生活有哪些改善。而绝大部分死者,生前都是安份守己,老老实实,绝不乱说乱动,在划定的小圈子 里,用最最辛勤的劳动勉强维持最低水准的生活。

处遗工作组的调查表明:

被杀的九千多人中,几乎无一人在当时有过任何形式的反革命活动,几乎无一人有过反抗,甚至很少有人敢于辩白,说自己无罪,问一声“我到底犯了什么法”就是最大的罪过。

这段时期,道县破获的七大“反革命组织”经查都系假案。

杀人的理由说起来很简单,你是“四类分子”那就杀之有理,你不是“四类分子”,把你打成“四类分子”或“四类分子”一伙的,也就可以杀了。

尽管类似的屠杀或不类似的大规模死人事件,在我们民族的历史上并不少见,远的不说,仅以道县而言,1960-1962年三年困难时期饿死和病死的人就有3 万4千多人,是文革杀人事件的7.5倍,但在和平时期,对自己无辜的臣民进行大规模的残酷屠杀,道县文革杀人前无古人!杀不是问题,怎么杀的,为什么要杀 才是问题。

对于死者,生命作为一种蛋白质的保存形式,是不计较结束形式的。对于生者,却不能不深思,因为生者还要生存,更因为生者也会死亡。实际上,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对生者应负的责任已经超过对死者应尽的人事。

一位处遗工作组的同志告诉我们这样一件事,1985年春,他在办案点上询问一个杀人凶手的杀人动机时,这个凶手理直气壮地回答:“他们是阶级敌人。不杀他 们,我们就要吃二遍苦、受二茬罪。”另一个凶手回答得更简单:“上头要我杀我就杀,要是现在上头要我杀你,我也会杀!”搞得这位同志目瞪口呆、啼笑皆非。

不知中国今天的当政者听了这句话作何感想?

任何事情在事发当时应该说均有其理由和历史背景,笔者无能一一分析探讨,只想揭开厚重的历史面纱,让世界看到一个基本的事实。我们也知道,揭开这个业已被 历史厚重烟云包裹的民族伤疤,难为当政者见容,甚至不为一些“爱国”的国民所接受,毕竟这“有损”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的民族形象。例如道县县委的一位 负责人,他与杀人事件没有一丁点牵连,但是他还是认为:“处理这种事情,最好的办法就是慢慢地让时间来淡化它。”但是任何一个民族真正的悲哀,不在灾难深 重,而在灵魂阉割、人文精神断裂。伤疤不揭开,就会窝在里面腐烂,酝酿新的灾难。如果刻意粉饰千百万人的历史灾难,这个民族就是在为自己酝酿更大的历史灾 难。那些刻意忘记过去的人必定会去重复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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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万家庄公社甘蔗铺大队(上洞村)第二批杀14人采取的就是这个手段。该大队村后不远的山上,有一放炮开山烧石灰的采石场,杀人时就利用了这个条件,将被杀 对象押到那里,下到两眼废窖里面,挑来十多担生石灰倒下去,据知情人说,石灰又咬人又呛人,窖里的人把头拼命地向上拱,一脑壳都是白的,哭爹喊娘,只求速 死,身上的皮肉很快就发黑发烂,死得好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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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羊狼二世 提供以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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