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九月和十月都不用交租,人們稱這個是政府派的糖。
十月之後又怎麼辦?糖吃完了,通脹卻沒有回落。
請問政府:這樣的糖,你能派得了多少次?
我要的不是這幾粒糖。所以,我不會感激你,你的民望自然不會向上升。
我要的是每星期多一、二天的擺賣。
既然每星期可擺賣一天,為何不可增加多一、二天?
如果可以增加多一、二天。我就可以成為納稅人,可以自己制造更多的,吃不完的糖。
然後,我可以將這些由自己制造出來的糖,分派給別人...
為甚麼〝法輪功〞可隨處擺檔?佔据了整個尖沙咀碼頭,佔据了旺角西洋菜南街整整半條街,他們這樣不叫阻街。
而我只需要不足一平方公尺的地方,來擺賣求生,就立即會以阻街為由,被驅趕,被拘捕?
誰能夠回答我。
小羊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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