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草寫下求同存異的偽價值,有容乃大的妄見解一文,以回應 blogger 譚劍。事件的始末嘛,我就不交代了。對我而言,那不是重點。重點是,在我們的社會裡,「求同存異」倒底是甚麼?原來,求同乃獨大的「同」,存異乃被貶抑/被妖魔化的「異」?這我便不多說了。反正,我說得不夠精彩。
是故,將譚劍的名字從這篇文章中刪除 (以示本文與他沒有關係)。並附留更精彩的留言,當成我的私人收藏 (嘻嘻)。以下是文章和留言的摘錄:
文章摘錄
紫草:
我應該在很小的時候就聽過「求同存異」這四個字。但廣泛地應用--或者說深人民心--則應該始於幾年前,不知什麼官員拿了來大大宣傳炒作一番。那時應該又適逢愛國教育如火如荼之際。
但往往我一聽到「求同存異」就想作嘔。不需多說,一個比喻就明白:我不想有天我在譴責納粹時,有人跑到我跟前:「求同存異、求同存異、求同存異… …」
求同存異是一個怎樣的詞?求同存異正正表明價值感和道德情感的缺乏。很好,我反庸俗,反反智;庸俗是我的異,反智是我的異,我就是不容忍這些異。正正因為我明確地分清楚價值之所在,同時我憎恨那些破壞價值的人 (把價值弄得accessible 點是另一件事;而高呼accessibility 是價值則又是另一件事),所以不要跟我說求同存異,只有缺乏價值感的人,相信垃圾不應被放到字紙簍的人 (實情是,他們壓根兒就沒有分辨垃圾的能力),才能像豬一樣恬不知恥地把「求同存異」視為一種值得宣傳的價值。求同存異反映一種沒原則的思維,一種與垃圾同在 (「存異」嘛) 的思維。
留言摘錄
第一樓的留言 (March 28th, 2007 10:51)
Jacky:
「求同存異」通常會在一些弱勢社群的論述裏,提倡追求多元。但經你這麼一點,此背後還有一套大家必需認同的價值/共識,求同存異才可「運作」?
第三樓的留言 (March 28th, 2007 19:00)
紫草回應 Jacky:
我反而覺得,弱勢社群使用「求同存異」這四個字本身已經是一項被誤導。在「多數人的暴政」下,弱勢社群使用求同存異,實際上是把「少數人的價值應受尊重」的前題偷換為少數人應有其「生存空間」--存異嘛,即使是垃圾也應該有一個作為空間的字紙簍去放--嗯,其實垃圾是應該去焚化爐的。
這是一種雙向的陰謀。一方面,它把弱勢社群的價值流放掉,讓他們自慰似的在一個字紙簍裡存在,又把本應送到焚化爐的垃圾破格放到字紙簍。
撇開說,尊重對我來說,是准許的意思,而不是不輕蔑、不評價;即使我是一個立法者,有些事我還是會允許,但不表示我不譴責。可以和不可以,應該和不應該是兩碼子事。
求同存異的實際運作是作為一種減低工作阻力的說法,要求把差異放到一邊不正視,以清空一條道路去前進的一把開山刀。
但問題是,前進是不是一定好?「前進」的方向由誰訂?清空的過程會不會排斥掉更好的路徑選項?
文化有趣的地方就是需要受刺激 (係,文化是「犯賤」的,唔打一身唔識大),如果「背後還有一套大家必需認同的價值/共識」,則意味這種文化是單一的,也是行將就木的。對價值的尋索是必需的,但共識大可不必,美國式的「言論自由市場」就是要求運用「更多的言論」去鎮壓錯的「言論」(所以你看到的是,美國是允許宣傳納粹,但在歐洲宣傳納粹則要負刑法責任,這不是道德高度的分別,而是背後的邏輯不同)。在這種環境下,求同存異是討論的魔咒,他要求刺激討論的價值在某人所要求的道路中退出戰線。
所以,我還找到不「求同存異」在什麼環境下得到一個值得提倡的價值。你問,如何「運作」,我只覺得是如何「操作」--陰謀地和惡意地操作,所以這四個字由官員所發揚,是非常自然的事 (其實香港政府有時是會打文化戰的,去愚弄小市民)。
或者順帶一提,「和而不同」是一個較好的詞語。起碼,你還可以問在什麼環境下和,它也沒有要求「存不同」。譬如,在一家醫院中,和持納粹政見的醫生「和而不同」,是無必要去做強烈譴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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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羊狼二世 提供以上資料
羊狼二世的網誌: http://contact_ching.mysinablog.com/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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