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跟恆仔一起去上聖約翰的急救重溫課程,由於聖約翰救傷會發出的急救証書有效期為三年,急救員需要每三年參加覆試一次,而今次我們上的這個課程就是專為要參加覆試的急救員溫習的。
覆試跟初試一樣都是分三部份,分別為筆試、包紮及心肺復甦法。而重溫課程亦就著這三個範疇,於早上覆習筆試及心肺復甦法,而下午就主力練習包紮。
在上課過程中發生的事,真的令我有點不明白為什麼當年這些同學能夠合格。
亦因為他們的表現,拖慢了上課的進度。我真的想問一句:「你們真的學過急救嗎?」
感謝 Catherine 提供以上資料
Catherine的網誌: http://www.wufamilyblog.com/~cather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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