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首階段膠袋徵費計劃於2009年7月7日實施,涵蓋超級市場、便利店和化妝品店的零售點。第二階段於2015年4月1日實施,範圍擴展至全港逾十萬間零售店。膠袋徵費計劃,令消費者欲索取膠袋,需繳付每膠袋最少五毫的稅項,只有涉及食物衞生則可獲豁免,所以如果市民逛公司,一時興起買件衣服鞋襪,都不可豁免膠袋徵費。不過,民間自有智慧,為免顧客掃興,服裝公司已改用紙袋,製作比以前的膠袋更精美。
食品店出售的食物時,包裝方式,亦充滿民間智慧。例如袋裝餅乾的袋口不是「啤死」封好,而是打一個結,這袋餅乾就仍然屬於「非氣密包裝的食品」類別,可以提供免費膠袋給顧客。
其他傳聞中的膠袋徵費計劃應對措施,更有智慧。其一是由店方借用膠袋,顧客須簽署借據,例如:「茲借用XX公司購物膠袋一個,並同意用後歸還。顧客陳大文簽署」。另一方式是店方減價促銷,任何交易,一概減價五毫。但顧客取用膠袋,則徵費五毫。
以上的民間智慧,反映全面實施膠袋徵費,或許有些攘民,亦有些漏洞,最終能否達到環保目標,則仍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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