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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無光的裁決(下)

叮噹貓 於 2015-07-09 01:37:17 發表  |  累積瀏覽 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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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高等法院於六月二十六日分別以五票對四票的微弱優勢為兩件「同性婚姻」案件作出判決,兩件相關案件分別是針對聯邦法律《婚姻保護法案(The Defense of Marriage Act)》違憲和被稱為《八號提案(California Proposition 8–  加利福尼亞州同性婚姻禁令》的訴訟。



一九九六年,時任總統比爾‧克林頓(Bill Clinton)所簽署的聯邦法律《婚姻保護法案》,原意是保護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明確規定在合法的婚姻裡,配偶可得享各種優惠和福利,這是聯邦政府賦予合法婚姻應有的權益和保障。

一名來自紐約州的八十三歲婦人艾迪‧溫莎(Edith Windsor)於二零零九年同性婚姻配偶過世後,因著她的婚姻只被紐約州認可而不受聯邦法律《婚姻保護法案》的保障,她無法享受異性夫妻的免稅優惠,需支付聯邦政府三十六萬美元的遺產稅,才能繼承同性妻子名下的房產。故此婦人向聯邦政府提出訴訟,指《婚姻保護法案》違背了人人享有平等權益的憲法精神,案件最後上達高等法院裁決。

由於執政的民主黨白宮主人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的地位,奧巴馬政府早於二零一一年公開表示放棄在法庭上為《婚姻保護法案》辯護,此外簽署《婚姻保護法》的前總統克林頓也倒戈支持推翻法案,還親自在高等法院作證。國會的眾議院共和黨人只好聘請律師為這一項重要的法案進行辯護。

此外,令人關注的《八號提案 – 加利福尼亞州同性婚姻禁令》於二零零八年在加州作出公投,通過了要求修改加州憲法,明確婚姻的定義是一男一女的合法結合,拒絕承認同性婚姻。可是兩對同性伴侶向加州政府提出訴訟,同樣由民主黨掌權的加州政府放棄了為提案辯護,最後只由推動《八號提案 – 加利福尼亞州同性婚姻禁令》公投的「保衛婚姻」組織主動承擔了辯護責任。

經過連月來的激烈討論,高等法院以五票對四票,最後裁定聯邦法律《婚姻保護法案》中闡釋婚姻為「一男一女結合」的定義違憲,裁定同性婚姻在花旗是一項合法權益。裁決意味著禁止同性婚姻的十四個州郡將無法強制阻止同性婚姻。不過立法需時,目前還不清楚這些禁止同性婚姻的州郡將會如何回應裁決,又或需要多久時間才會合法地為同性婚姻頒發結婚證書和賦予同性婚姻中的合法保障。

目前合法承認同性婚姻的十二個州郡和首都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這些同性伴侶早已經可以在上列州郡得享納稅、保險、移民和遺產繼承等等諸多優惠和福利。《婚姻保護法案》推翻後,這些合法結婚的同性伴侶將可在聯邦法律下得享福利與其他異性夫妻無異。

民主黨白宮主人點上燈飾來慶祝高等法院判決同性婚姻合法化

同樣地,高等法院以五票對四票駁回《八號提案 –  加利福尼亞州同性婚姻禁令》支持者的上訴,為加利福尼亞州的同性婚姻開啟了合法的大門,使得加州成為第十三個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的州郡。

三藩市法院點上燈飾來慶祝高等法院判決同性婚姻合法化

是的,以上兩項判決無異為同性婚姻掃除障礙,帶來利好的消息,令合法結婚的同性伴侶與異性夫婦一樣可以得享各種優惠和福利。可是法案能否從國會通過成為法律,也實為難料。就是高院判決出爐後,保守派人士已經開始反對這項裁決,並決定採取行動。不少媒體已經撰文表示,雖然法院曾經做過很多英明的判決,例如廢除允許墮胎或實行種族隔離的法律,可是它也會出現「倒退」的決定,影響國家的利益。

過去十多年來,花旗支持和反對同性婚姻的人士不斷以法律訴訟來解決彼此之間的爭拗,從高等法院大法官就判決所作出的激烈辯論,我們便可窺見全貌了。同性伴侶的結合是否有遺人常道德,這已經是不言而明的事實,沒有討論的必要,因為大家心裡明白這是不健康的人性發展,對自我成長沒有好處,只是很多同性人士扭曲了真理來滿足一己的慾望。

憲法中人人得享平等的精神是沿自聖經的基礎,上帝以愛創造人類,因此人人平等,各展所長,同享美好的生命。平等必須在彼此尊重下才能實踐出來,一旦在關係裡出現衝突和競賽,平等已經蕩然無存,遺留下來的不過是沒完沒了的鬥爭和傷害而已。

當今人們常常大聲疾呼追求平等對待,要求別人的尊重,可是追求平等與尊重的同時,他們有否先尊重和愛惜自己?是否明白自己和別人的生命意義?叮噹不在譴責同性人士的行為,因為這是個別人士的選擇,可是此等帶有不健康思想的人士正不斷以同情和憐憫來爭取世人的支持和接納,甚至搬出「平等」來達成他們的塑求,可惜他們卻忘掉了自身對社會的義務和責任。平等是雙向的事情,民族的健康成長既已遭受破壞,那來真正的平等可以再討論呢?

上帝造男造女,建立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就是叫人類能得享愛情,然後繁衍後代。倘我們掉以輕心,滿以為同性婚姻只是個別人士的行為,應給予空間來接納他們,那就大錯特錯了。因為一不小心誤墜這些掛著「平等」囗號的圈套,相信了他們曲解「平等」的謊言,傳統的婚姻制度將被此等不正確的「平等」宣言所蠶食和瓦解,新生一代的道德標準也會在這些被誤導的「平等」言論下完全扭曲。人們最終支持的不單是同性婚姻,而是同意他們把上帝拼棄於門外。好些心懷不軌的政客就是渴望通過爭取支持同性婚姻為手段來推翻花旗國民信奉的上帝,並以權力來操控國民的思想和生活。


也許是次訴訟對同性婚姻支持者爭取平等權益的運動是贏得了歷史性的勝利,可是隨著同性婚姻步向合法化,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勢必遭受質疑和挑戰,從裁決而來的影響將是極深且遠,恐怕是國民無法承受的後果。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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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比"掂"
  • 林公子 於2015-07-09 06:38:01 留言
    我支持平權,但我唔支持彩虹頭像


    另,多得你講解,原來要經過法院先可以成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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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1
  • 叮噹貓 於2015-07-10 05:14:06 留言
    原文由 林公子 於 2015-07-09 06:38:01 發表
    我支持平權,但我唔支持彩虹頭像


    另,多得你講解,原來要經過法院先可以成為法律
    謝謝你細心閱讀我的文字。美國行聯邦制,因此聯邦與各州各自有自己的法律,而美國國會是聯邦立法的最高機關,今回高院以『司法代替立法』是走了捷徑,最後還是要經國會通過,經一點程序才能正式通過,而法院只是處理司法審理,不是制定法律的機關。因此案件極富爭議性,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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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2
  • 林公子 於2015-07-10 05:20:40 留言
    即係成件事唔係用正常路線走完就當自己嬴左?
    一天國會不過,根本未成全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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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3
  • 叮噹貓 於2015-07-10 05:36:44 留言
    原文由 林公子 於 2015-07-10 05:20:40 發表
    即係成件事唔係用正常路線走完就當自己嬴左?
    一天國會不過,根本未成全國法律?
    不過最微妙之處就是最高法院也可強行迫令政策立法,加上國會唔爭氣,多民主左傾人士,所以案件也被看成大局已定,這也被視作美國人尊重司法精神的地方。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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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4
  • 林公子 於2015-07-10 06:45:17 留言
    原文由 叮噹貓 於 2015-07-10 05:36:44 發表
    不過最微妙之處就是最高法院也可強行迫令政策立法,加上國會唔爭氣,多民主左傾人士,所以案件也被看成大局已定,這也被視作美國人尊重司法精神的地方。謝謝你!
    自由比人拎左黎當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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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5
  • 叮噹貓 於2015-07-10 20:15:07 留言
    原文由 林公子 於 2015-07-10 06:45:17 發表
    自由比人拎左黎當武器
    這個都係美國人面對的矛盾!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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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6
  • 林公子 於2015-07-11 03:14:51 留言
    原文由 叮噹貓 於 2015-07-10 20:15:07 發表
    這個都係美國人面對的矛盾!謝謝你!
    一句自由,萬劍穿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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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7
  • 叮噹貓 於2015-07-14 05:12:36 留言
    原文由 林公子 於 2015-07-11 03:14:51 發表
    一句自由,萬劍穿心
    說的也是,freedom is not f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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