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五女生前年在校園墮樓案審結,裁判官提出多項建議,包括教育局要改善學校危機處理指引,要就所謂的險境提出參考例子。學校危機處理指引足夠嗎?不足夠,也許永遠都不會覺得足夠。
學校危機處理指引為什麼不足夠呢?目前資助學校參照的《學校行政手冊》,列舉了的學校可能發生的危機及其預防措施和處理程序,包括有:(1) 傳染病的處理;(2) 學童自殺個案;(3) 氣體洩漏;(4) 炸彈警報,另有意外事件如急症的處理。以上的幾個「危機」,或多或少都是曾經發生過,可以參考以往經驗,制定相關預防措施和處理程序。但危機就只會局限於以上的情況嗎?看來,學校危機處理指引好像不足夠。
只是,話得說回來,危機雖然可以預防,但亦往往防不勝防,例如社會上近期的「鉛水事件」,若處理不當,足以構成危機,但政府事前就難以防備。最困難的,是危機沒有常形,不會每次都依樣葫蘆地重演。能夠按照指引,照單執藥便可應付的危機,也許已不算是危機。因此,期望《學校行政手冊》會列舉所有校內會發生的危機,再制定預防措施和處理程序的指引,無異是緣木求魚,也是說,危機處理指引永遠難有足夠。《學校行政手冊》的指引固然值得修訂,但危機處理亦不能單靠按本子辦事,而是更須要應變能力和肯承擔的的態度,所以學校的危機處理小組,其實是身負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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