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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犬吠日

過氣年青人 於 2015-08-15 00:00:00 發表  |  累積瀏覽 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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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月前,在元朗反水貨客示威中,一名滿臉披血的女子,上星期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襲警罪成,判監禁3個月15天。由於她被捕時受傷的新聞片頗為震憾,故此搏到部份巿民同情。
在宣判當日,有支持者在法院門前示威,企圖給裁判官施壓。當他們知到結果後,即場大罵暫委裁判官陳碧橋,之後更有婦女團體,以「女性胸踫到警察,被控襲警」為由,上街示威。
但案情透露,被告故意用胸部觸踫警察,然後誣告警察非禮,裁判官認為這個指控十分嚴重,因為在示威的混亂場面中,會引發更大衝突,故此有必要重判!我覺得將事實歪曲,製造藉口上街示威,妖言惑眾,破壞社會安寧的人士,比誣告警察非禮那位被告,更令人髮指!
判決宣判後,很多巿民在報章評語板留言,他們一面倒辱駡陳官,有說陳官為了保住飯碗,所以判示威者坐監;有些視他為Special Magistrate,不懂得判案;更有一些說他甘願做CY的打手!
根據紀錄,陳碧橋為前死因庭裁判官(Coroner),薪酬跟裁判官(Magistrate)一樣,起薪點還高3point。陳官在退休後,到屯門裁判法院當暫委裁判官。故此說陳官不懂判案,並不公道。他曾在救護車在運送病人期間故障,導致病人死亡一案中,斥責機電署的服務水準不能容忍;又在另一件案件中,當庭斥責一位女督察不專業,故此他的判案,不是一面倒偏幫政府。
這件牽涉政治的案件,如果陳官選擇避重就輕,判罰該女子較 輕的刑罰,例如社會服務令等等,那麼就不會引起哄動!但他卻選擇花時間寫判詞以便被告人上訴,以及承受激進份子,政棍及人云亦云的無知巿民抗議的壓力。為什麼他這麼愚蠢,做吃力不討好的事?真的為了飯碗偏幫政府?抑或是根據理據判刑?大家不妨思考一下!
以下是其中針對陳官的言論:
在激進反對分子聚集的高登討論區上,網民「肥毒茶杯仔」稱:「祝你(陳碧橋)早日×街死,嬲×到震!」「西人姬重耳」稱:「送比()姓陳果條××:多行不義必自斃,善惡到頭終有報! 」另外,「裸奔在格陵蘭」甚至攻擊其家人:「唔知道陳碧橋個老婆、老母、個女有無波,如果有就勸佢地(哋)切左(咗)個波啦,廢(費)事用個波襲擊人。」
Muse_Theater」並聲稱:「行得正企得正驚咩人身安全啊?食屎狗官,祝你早日撞車全身殘廢生存多100年。」「就係咁啦_喵」揚言:「狗法官正×街係事實,理應××佢全家!」
另在「熱血時報」的facebook頁面上,多名激進網民也留言攻擊陳碧橋。「Tat Kwong Wong 」稱:「陳碧橋、×爆你老母爛××、講完!」「Louis Tse」則聲稱, 「狗官!××啦!×××!祝願你全家有絕症死曬(晒),無仔送終呀。」另外,「Tak Ming Wong」也揚言:「 ××,傷天害理,天一定降災禍,連累埋家人!」而「Kim To」則稱: 「英國人留下嘅優良傳統,給你班狗官敗壞,可恥。」
我沒有看過判詞,但判刑這麼重,我相信陳官應掌握充份理據,否則被告人在上訴時隨時將判決推翻!此案有異於其他案件,備受到各方注視,那麼多「泛民」律師,如果判刑真的過重,我不相信他們仍保持緘默!難道只有先前提過的示威人士及高登仔才懂法律?
這件案件,可以見到香港那些自命民主及正義人士的醜惡咀臉,刻意將案情扭曲,作為上街示威的藉口。他們惡意咀咒,顛倒黑白,人云亦云,跟一犬吠日,百犬吠聲有何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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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過氣年青人 提供以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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