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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一的完全人 – 第四章(三)

AroUnd_Maggie 於 2015-09-16 11:13:31 發表  |  累積瀏覽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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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體第二大支柱:歌羅西書1章15-19節


在探討歌羅西書1章其他經文前,我們會多看幾個在歌羅西書出現的介詞結構,這些介詞結構跟保羅的整體教導息息相關。
grammer

「在主耶穌裡」

我們已經思考過「在基督裡」(en christo) 和「在他裡面」(en auto)。這兩個詞中,「基督」和「他」都是與格,而介詞en是帶與格。


「在主裡」(en kurio) 在新約出現了48次,除了一處例外,其他全部出現在保羅書信。這種與耶穌相關的en+與格的句式結構,在新約總共出現了141次(這48次再加上93次「在基督裡」或者「在他裡」,其中140次是出現在保羅書信中)。


「在神裡」

「在神裡」要麼是en theo,要麼是en to theo,兩者都符合en+與格的句式結構。例如帖前1:1中的「神」和「主耶穌基督」都是與格,因為共用了一個介詞”en”。意思是帖撒羅尼迦教會既在 神裡、又在基督裡,某程度上相互關聯。在神裡就是在基督裡,在基督裡就是在神裡。這一點在保羅以下相關概念中強烈表達出來:「神在基督裡」(林後 5:19; 羅6:11; 弗4:32; 腓3:14)、「基督在神裡面」(西3:3)、「在神面前和基督面前」(提後4:1)、「在基督和神的……裡」(弗5:5)。


「藉著基督」

「藉著基督」以及與基督相關的詞「藉著他」都屬於dia+屬格結構。


「藉著基督」的意思是基督是神成就永恆旨意,尤其是新的創造和救恩工程的媒介或中介。出現「藉著基督」或「藉著他」的經文,沒有一處是指創世記的創造,所有經文都是直接或間接地指新創造,這新創造是雅偉借著基督耶穌才有的。


其實所有用於耶穌的介詞,也用在神身上,但反之則不然。不是所有用於神的介詞,也用在了耶穌身上。特別是ek (從、出自),在講到創造萬有(ta panta)時,ek 用到了神身上,從未用在耶穌身上。


「萬有」

「萬有」(ta panta)在新約出現了35次,大多在保羅書信出現(30次)。Panton (「萬物」,例西1:17)也是保羅常用的字。


有時候「萬有」與神連用,也與基督連用。但萬物的創造者是神,不是基督。


「為基督」和「進入基督」

eis這個支配賓語的介詞,指入口、方向、限制、進入、向、朝著、為、中間。


其中兩種eis+賓格結構與我們的討論相關。


第一種是eis christon(「進入基督」、「為基督」),新約出現了12次,大多在保羅書信出現(10次)。意思都是以基督為目標、對象或者目的。


第二種結構是eis auton(「進入他裡面」),出現了38次,大多數情況以耶穌為對象。保羅書信出現了8次(4次用於基督,3次用於神),有時帶有「為基督」的意思。例如西1:16節中的「為他」,表明基督是雅偉創造萬物的目標和原因。


這是聖經最重要的一個啟示,卻被三位一體論弄得平平淡淡。但按照聖經的一神論,雅偉創造萬物是為了一個人--耶穌基督這個真正的人,也是為了「在基 督裡」的信徒,顯示出神對人的大愛。基督是雅偉的新創造的緣由和終極目標,因此基督在這個層面上是「首先的、末後的」(啟1:17),而這稱號也用在雅偉 身上(賽41:4,44:6,48:12)。雅偉是一切的”阿拉法,俄梅戛;是初,是終”(啟21:6),而耶穌是「不能看見之神的像」(西1:15), 是「首先的、末後的」(啟1:17,2:8),也是「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那一位(來12:2)。

 

以上為《獨一的完全人》的節錄和撮要,若要詳細明白當中的查考,請參看《獨一的完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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