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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有問題?

過氣年青人 於 2015-09-17 00:00:00 發表  |  累積瀏覽 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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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曉明出席基本法頒佈25周年的研討會上,發表了長達26分鐘的言論,解釋本港政治體制及特首與三權關係等。張曉明將香港政治體制定位在中央直轄下,以特首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特首地位則是「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別行政區的三權之上,起著連結的樞紐作用」特首更具有「雙首長身份和雙負責制的責任,使行政長官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


張曉明表達的意思非常清晰,說特首擁有另一特權,權力更在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關之上。換句話說,三個機關首長,都要聽命於特首。單看字面上的解讀,即是假如特首犯法,只有中央政府才能制裁他。
近年內地官員對香港事務指指點點,已經見怪不怪,但有個有趣的現象,當事人通常保持沉默,但卻有高官議員撲出來為他護航。

首先撲出來的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他說大家應用客觀和持平的態度來看張曉明講話,不應斷章取義只取一句,兩句,然後無限放大。他繼續說,張曉明的意思並不是說行政長官有任何獨大的權力,而是強調行政長官或香港特區政府受立法和司法的監管。
看完律政司替張曉明作出的辯解,我才明白他能夠當上律政司司長的原因!原來一般人一字不漏的看張曉明的言論,是屬於斷章取義,無限放大!我從頭再看一遍,可能缺乏想象力的緣故,我仍領會不到袁司長所講的意思。

為了表示效忠,身兼港區人大代表的行政會成員鄭耀棠及羅范椒芬,也出來為張的言論辯護,鄭說張曉明的言論遭外界歪曲,強調特首地位超然於三權,並不表示「凌駕」三權之上;而羅范亦在一個公開場合撐長曉明,強調香港有司法獨立,張的意思是指特首是中央在港的代表,連接中央和香港,不存在特首凌駕法律之上,質疑有人過度演繹張的言論,更指公眾的擔心是源於對「基本法」理解不清晰!同是撐場,羅范可以將這件事跟基本法扯上關係,擦鞋技巧明顯比鄭耀棠高一班。
這次倒要讚讚劉江華,他有自知之明,知道公開撐場會出現反效果,故此到現在仍保持箴默。特首的權力可以凌架於法治機構,這是張曉明的看法,他只是講出自己心底內的說話,我看不到有什麼問題!反而,那些撲出來替他欲蓋彌彰的高官議員,才是真正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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