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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得其樂和折磨他人

魚之樂 於 2016-02-05 00:00:00 發表  |  累積瀏覽 295

分類:書評

尼采的《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是一本難懂的書,不少章節要不是意義含糊,就是難以肯定作者是否在表達自己的看法;不過,書中偶爾有些句子意味深長而又容易明白,即使未至於有醍醐灌頂之效,也至少能讓人對人生和世事有全新的或更深刻的領會。以下幾句正是這樣:

「自有人類以來,人們自尋歡樂的事太少;單單這一點,我的兄弟們,那是我們的原罪!如果我們學會了更好地自尋歡樂,就最能使我們忘掉使他人受苦和想出折磨他人的詭計。」(第二部:〈同情者〉;錢春綺譯,三聯書局)

「自尋歡樂」和「折磨他人」形成兩個對比:「自(己)」和「他人」對比,「歡樂」和「折磨」對比。英譯是 "enjoy ourselves" 和 "hurt others",同樣有這兩個對比。(註) 「折磨他人」的意思應該不用解釋了,但「自尋歡樂」的「自尋」,也許會誤導讀者,以為是指須要刻意去尋找的歡樂;英譯的 "enjoy ourselves" 便不會這樣誤導 --- 主要是依靠自己的心境和相應的活動而得到歡樂,就是 enjoy oneself,不一定要刻意去尋找。簡單如漫無目的地散步、翻看往日的旅遊照片、喝杯咖啡聽些音樂,都可以是 enjoy oneself;與其說這些活動是「自尋歡樂」,不如形容為「自得其樂」,大概更切合尼采的意思。

尼采看來是認為自得其樂和折磨他人有此消彼長的關係:越是要「使他人受苦和想出折磨他人的詭計」,便越難以自得其樂;那不只是時間分配的問題,更加是心思放在哪裏的問題。也許有人會問:會不會有人從「使他人受苦和想出折磨他人的詭計」中「自得其樂」?尼采的答案應該是「不會」:「使他人受苦和想出折磨他人的詭計」有太多外在的牽制,會引起很多煩惱,而且往往著眼於成敗,即使能從中得到某種樂趣,那也不會像自得其樂那樣,是純粹的樂。

為甚麼我們會花心思和時間在「使他人受苦和想出折磨他人的詭計」?尼采在這裏沒有解釋,但從「自己」和「他人」的對比,並根據尼采在其他地方論述人的社會性帶來的種種心理糾結,我們有理由相信,他認為「使他人受苦和想出折磨他人的詭計」是人與人相處難以避免的心理傾向 --- 正因為如此,才會有「自有人類以來,人們自尋歡樂的事太少」這個情況;這是人的社會性的「原罪」。

然而,有這心理傾向,並不表示必然會受其支配而付諸行動;至少有些時候,我們可以「忘掉使他人受苦和想出折磨他人的詭計」,享受自得其樂的時刻,例如:當你動念要報復某人在臉書上對你出言不遜,不如立刻去沖一杯香濃的咖啡,邊喝邊細心閱讀尼采的《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



(註) Adrian Del Caro (Cambridge) 和 Graham Parkes (Oxford) 都是這樣翻譯,但 Walter Kaufmann (Penguin) 則譯為 "feel joy" 和 "hurt others",沒有了 "ourselves" 和 "others" 的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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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魚之樂 提供以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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