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BBC三萬多港人參加示威 支持七名被判刑警察新聞,發覺有些事情的確要分清楚。
BBC新聞內容並不詳細,因為英國人話之你,別人只會覺得奇怪,為何咁大件事無一個政府官員站出來講一聲,竟然任由事情「自我解決」。
私刑與執法絕對是兩回事。
特區香港人無得投票已經悲哀,如今連鬥爭方式都共產化的確更加悲哀。文化大革命結束四十年唔代表唔會再發生,有人作垂死掙扎要全個特區陪葬,也許他真的以為自己是偉大領袖。
反過來說也是一件好事,七十年下來,中國早已不存在,二十年過去,特區香港也隨之遠去,我們懷念的絕不是殖民地的日子,而是曾經有過的美好時光。
附兩篇文章近在眼前的1974年(一)與近在眼前的1974年(二) 似曾相識的警察集會
近在眼前的1974年(一)
2017/2/21 — 15:43
近日多宗案件,令我想起1974這個香港的重要年份。這一年我父母還未結婚,所以我還未出世,我對70年代的記憶是來自80年代初還見到和聽到的東西。
附圖是1974年廉政公署成立初期的宣傳海報。海報的主角是一個帶著兩個小孩的小販,她是廉署電視廣告的主角。在宣傳片中,她因為被人收保護費,所以到廉署的地區辦事處舉報。(海報和廣告是1975年的產品)
這宣傳片和海報的重點,是「一切資料,嚴加保密」,升斗市民也可放心舉報。為什麼要強調保密?因為市民害怕被報復。
在1974年,誰會向海報中的主角收保護費?當時除了黑社會,收保護費的還有警察。在廉署成立之前,反貪部是警務處的一個部門,警察有組織地收保護費,市民敢怒不敢言,也無從舉報。你去警務處的反貪部舉報警察收保護費?輕則警警相衛,調查800日也沒有結果,嚴重的隨時被報復至連搵食也不能。在那個年代,市民心目中的警察是不可信任的「有牌爛仔」。
廉政公署成立之後,起初市民也擔心這只是門面功夫。政府花了很大的氣力打擊貪污和進行宣傳教育,才做到徙木立信的效果,令市民相信廉署是來真的,而且是不用害怕報復的。我還記得小時候,街上是有巨型的永久性路牌指示廉署地區辦事處位置,提醒公眾可以隨時前往舉報,那宣傳可說是舖天蓋地。
寫這個系列,不是要煽動大家針對警察。相反,我是要提醒所有人,警察最得市民支持和尊重的年代,就是他們最廉潔和最行得正企得正的年代,而不是警警相衛、橫行霸道、有錯不認的年代。
(待續:下一章 - 似曾相識的警察集會)
近在眼前的1974年(二) 似曾相識的警察集會
2017/2/22 — 21:54
寫上一篇《近在眼前的1974年(一)》的時候,我腦裡想像的就是圖中上下兩張照片。
1974年,廉政公署成立。在廉署成立之前,香港貪污成風,貪污的不只是警隊,還有不同部門的公務員。警隊貪污形象最深入民心,是因為警察權力大,所以他們貪污腐敗對社會治安的影響十分嚴重。當時貪污已經系統化的警隊,與黑道關係千絲萬縷,黃賭毒受到保護。這時候市民印象中的警察,就是包娼庇賭、橫行霸道。
廉署成立之後,雷厲風行地拘捕了不少貪污的警察,不少貪得最厲害的警察逃離香港,留下來的警察人心惶惶,因為貪污風氣深入警隊骨髓,沒幾多人敢說自己絕對身家清白。
警隊的不安累積,最後演變成1977年的「警廉衝突」。所謂的警廉衝突,其實是警察在當時廉署總部外示威,好一批警察上樓衝擊廉署辦公室,甚至打傷廉署人員。
這場「曬馬」式衝擊之後,麥理浩頒佈特赦令,特赦77年1月1日前未被調查的警察。
特赦是否一個適當的做法,見仁見智,畢竟貪污問題盤根錯節,港英難以每一個警察也抓,再抓便可能影響管治,用現在的講法,這叫轉型正義問題。
77年的警察集會,姑且可以理解為要求重新開始的機會。最後,政府說服了社會接受警隊重新做人,往後的日子,政府大幅度改革警隊--提升待遇、改善管理及訓練、嚴厲打擊貪污,還有一系列形象工程。市民心目中的警隊不再是「有牌爛仔」,而是「獵鷹」、「新紮師兄」和「陀槍師姐」,由1977到1997,這場改革持續了二十年。
四十年過去,2017年2月22日,過千警察集會。這次他們要求什麼呢?
是支持「七警」。
「七警案」中的七個警察,2014年在金鐘清場時,對一個已經被綁起的被捕者不斷拳打腳踢,事發經過被電視新聞人員拍下並報導。最後七名警察「襲擊致造成身體受傷」罪名成立,其中一人「普通襲擊」罪名成立。
警察毆打被捕者,從任何一條香港法律看也是違法的。警務人員知法犯法,被法庭判罪,為什麼會有過千個警察集會聲援?
電影《PTU》有句經典對白,是「著得呢件制服就係自己人」。警察支持同袍,看似十分正常,可是再想深一層,這場集會其實反映了一個很令人不安的想法--就是他們認為七警這樣濫用私刑是情有可原的。
除了情有可原,還有「為政府做嘢落得如此下場」的感覺。
佔領運動期間,警察施放催淚彈、縱容黑漢打示威者、把示威者打至頭破血流、在旺角街上亂打途人,輿論幾乎一致惡評。可是警隊管理層一直向警員灌輸示威者是搞事份子的想法,令警察對示威者仇恨不斷累積,那才令他們打示威者時毫不手軟,甚至濫用私刑。這種認為自己執行上級職務便可以濫用暴力的想法,近年被稱為「路西法效應」(註1)。
納粹德國投降之後,很多曾經參與集中營屠殺的軍人在庭上作供時,對於自己的罪行沒有太大反省,他們只是覺得自己在執行命令,沒有什麼良心的譴責,也不覺得自己有錯。
2月22日晚,這過千名出來支持七警的警察,他們心裡在想什麼呢?是不是也覺得七警沒有錯?
他們覺得七警布沒有錯也許不是最令人不安的地方。最令人不安的地方,是他們認為濫用私刑入罪這件事可以當著全香港人面前,自覺理直氣地集會聲援。本來法庭判濫用私刑的警察罪成,正常的警隊要得到市民尊重,最應該做的就是表現出承擔和反省。可是這晚我們見到的警隊,也許已經不覺得自己需要得到市民尊重。
那些警察為什麼覺得自己這麼理直氣壯?從警隊管理層的言論到兩個警察工會的組織動員手法,不難感覺到這是一場政權把警隊改造成鎮壓機器的大龍鳳。
和應這場大龍鳳的,還有一堆面目猙獰的愛港力中老年藍絲,以及全港也認識的向氏家族,這可謂對於警隊的最大諷刺。
由1977年到1997年,「有牌爛仔」變成了得到市民尊重的警隊。2017年,警察竟可自覺理直壯地集會支持濫用私刑的同袍。一切彷彿回到四十年前。
(作者:庫斯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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