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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气吞声

mooimeisje 於 2011-08-29 00:00:00 發表  |  累積瀏覽 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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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文)

   我儿子读小学时有一天回来告诉我,说他有儿童权益的,我不得打、骂他,我当时没理他。

   有一晚,我因他唔肯瞓觉睇电视,我就骂他,他第二天从学校抄来儿童权益监管部的投诉电话,并将号码贴在他的房门口,直接向我挑战。

   荷兰儿童法规定:教训孩子要在不伤害他的自尊、心灵及肉体的情况下进行教训。呸,这等于叫你乜野都唔做 ,点样先算唔伤害心灵、自尊?唔伤到肉体就知。

   我儿子属过敏性皮肤,总是觉得很痒,常使劲的去捉痒,结果,身上很多伤痕。

   有一次学校上游泳课,让他的老师发现,马上打电话传我去学校,哎,真是怨枉的,我点样解释都无用。过左几日收到学校的信,要我去指定的健康院给他作一个检查,证明他是皮肤敏感,不是我打他的。

   我是一定要合作的,否则就报警,我就更麻烦。我因自已童年生活在中国,在极度恐慌不安、短衣缺吃的环境中成长,很感遗憾,所以我对儿子是极度的纵容的,平时他已是骑在我头上作威作福的,现在还有这个儿童乜乜法的做后台,就更作怪。

   有一天,他回校跟老师说,我要他每个星期六去中文学校学中文,他觉得很讨厌、很烦,那些中文字很难学。

   他的老师听了他的几个“很”之后,觉得事态严重,马上传我去学校问话,并告诉我,周末是他的假期,他有自由做他喜欢做的事,我不得强迫他做他不喜欢的事情,哎,将我好好的教育了一番,这时我千万不能辩驳,否则就是不接受教育,学校会通知相关的儿童权益部门来处理的。  

   我儿子学中文字的方法也很另类,他竟将荷兰文音标写在中文字上,看着音标来读,那个字是什么意思根本不知,就是这样混过关,激死我。我唯有跟自已说:他肯去上学已是不错了,不要要求太高。

   我的另一个朋友规定她女儿每天练琴二个小时,她女儿不肯,她就迫她练,只屎女包回学校告诉老师,老师传她去学校,讲明不得强迫她做任何事,这样给她带来伤害。

   我这个朋友也是很对着干的人来的,越是这样就越是非要她女儿练不可,结果,学校通知儿童部门来处理。

    最后,派来一个政府的监护人来监护她的女儿,定期上门,定期谈话,气得她不得了,她必须接受的,否则,将她告上法庭充公抚养权。

    还有一个更怨枉,她的女儿很难教,任性到不得了,才十一岁,晚晚都要出街玩,我的朋友不让她去,她竟敢从二楼的阳台爬下去,气得我朋友一个巴掌打过去,让在楼下等她爬下去一起去玩的同学看到,马上从书包拿出手机来报警,五分钟警察到步落口供。

   第二天,儿童部的人马上杀到。现在她也有一个监护人定期来的,为期一年,如果这一年内我的朋友表现好,没有什么事发生的话,这件案就了结,如何再发生什么事,再由法庭判。

   我地个个养仔女养到忍气吞声的,有时真系好羡慕五姑娘架,打死我,都无人敢指责佢半句,佢仲要赢得一个“严格管教”的美名。

    如果在荷兰?五姑娘真系要坐烂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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