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文)
今天是我儿子学校开学的第一天,同时也是老师与家长见面互相听取意见的一天。
因我家离学校超过五公里,市政府会每天派车来接送。这间学校要求学生学会自理生活。例如,做饭,收拾,清洁等,中午一律在学校的厨房学做一些简单的午餐,供应全校同学吃。
学校有一个小餐厅,黑板上写着今天供应的菜式及价钱。学生就餐时,轮到当值的学生就得当侍应招呼他们,然后,厨房的学生就做餐。我看过餐牌,蘑菇汤八毛钱一份,西多士一元一份。。。。。。
在我儿子十六岁那时,市政府寄来一封信,内容:你的儿子满十六岁,他可以在课外时做兼职。
下面的兼职的规定:每星期不得超过十小时的工作,一星期工作不得超出五天,星期天不得工作,晚上八点后不得工作,星期六五点后不得工作,时薪不得低于五欧元(好象是这个数),不得从事重体力工作,不得从事对青少年健康有损害的工作等,一大堆的,我忘了。
我儿子的几个同学盼这一天盼了很久,当收到信通知他们可以兼职后,兴奋的到处找工作,最后,在本市的一间糖果厂找到了工作。
逢星期五下午放学后去糖果厂包装糖果,从四点到六点。星期六中文学校放学后去做二个小时,每小时5.16欧元。糖果厂内的糖果在工作时是可以吃的,但不得带出工厂外。
我儿子刚才上班时据他自已说,真是吃足二小时的,有可乐味的,有肉桂味的,溥可味的,全是那种橡胶糖,晚上回来吃不下饭的。
会面时,老师问我儿子:你有什么不高兴的事情或你不想做的事情?
我儿子讲:1,我不喜欢长时间的对着电脑,希望电脑的作业少些。2,我不喜欢课室的灯太亮,我会头痛,集中不了精神,例如现在的灯光就是太亮了。3,不喜欢同学用中文来笑他(荷兰的小孩子学会几句中文,看到中国小孩子就撩他们)。
老师再问我儿子:“你有什么要求?”。儿子说他现在逢星期五下午四点钟要去糖果厂工作,要求送他回家的车这天不用送他回家,直接送他去糖厂上班。
那个老师一边听,一连很认真的全记录下来,然后回答说她会跟司机讲,我在旁边极力的忍着笑。
当会面结束后,我冲出门口哈哈大笑,要是我以前上学时敢这样跟老师讲,我的老师不开班会批斗我才怪,岂有此理,竟大胆到要求老师,而不是老师要求你,真系死喇。
还要说放学要去上班,要司机送他去上班,赚那五蚊甘大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