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學系的秘書 Marie 十分能幹,做事快捷穩妥,為人又和善,所有同事都喜歡她。她從另一部門轉到這裏工作已六、七年了,對系內一切瞭如指掌,同事有甚麼行政或教學安排上搞不清楚的地方,只要問 Marie,一定立刻得到答案,所以有一位同事戲稱她為 “the Oracle”,還特地訂造了一個座枱的名銜牌送給她,上面刻著的就是 “The
Oracle of the Philosophy Department”!(有趣的是,原來 Marie 未看過 The Matrix,不知道同事說的 “the
Oracle” 是指電影裏的一個角色,我後來跟她談起,她才恍然大悟。)
Marie 也工作得十分愉快,因為工作量不大,系裏沒有一個教授或講師會向她擺架子,只視她為同事,絕不會用吩咐的語氣叫她做事,閒來有傾有講,她生日我們會夾錢買禮物給她;她有時在家裏做了些曲奇或蛋糕,也會帶一些回來請我們吃。
可是,這位和靄可親的秘書竟然經常有槍傍身!有一次跟 Marie 閒談,不知怎的講起會不會燒槍,她告訴我她不但會使槍,而且出外時一定放一支小手槍在手袋裏;由於大學規定校園範圍內不得持有槍械,所以她上班時手槍便留在汽車內,否則槍不離身,她說這樣才有安全感。
我不明白一個中年婦人、在大學工作、有家庭有子女、生活正常、沒有仇家、不涉黑幫、住在一個治安不差的小鎮,為何要身上有槍才感到安全?這可能涉及她個人的心理因素,但是也和她的政治立場有關:她是個保守派,認為擁用自衛武器是人民應有的自由和權利,相信良民有槍傍身可以減少罪案,所以反對槍械管制。
我認為 Marie 根本沒有需要攜槍,也認為槍械管制利多於弊,然而,聽到她經常有槍傍身後,我沒有說甚麼,因為我相信即使我表明立場,動之以理,也改變不了她對槍械的看法 --- 我看得出,當她提及手袋裏的那支手槍時,她表達的是一個根深蒂固的政治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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