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大佑
〈戀曲1980〉裏有兩句歌詞我特別喜歡:
妳曾經對我說妳永遠愛著我,
愛情這東西我明白,但永遠是甚麼?
「我永遠愛你」這樣的說話很多人都說得出,而且對象往往很受用,即使口裏不住罵肉麻。其實,真的,永遠是甚麼呢?信耶穌的可能是指上天堂的永生吧,信輪迴的大概是指將來投胎的生生世世吧,不過,一般人指的應該是直到死去的這一生。
說「我永遠愛你」,是預言?還是承諾?沒有人知道自己將來會怎麼想、在怎樣的處境、和誰的感情會如何等等,預言自己一生到死都愛某一個人,極其量都只是合理的猜想,不似先知的預言般一定會實現。
那是承諾吧。如果我沒有十萬元,便沒有理由承諾借給你十萬元;那麼一個人是基於甚麼去承諾另一個人會永遠愛她(他)?除了現在的感覺和想法,還可以基於甚麼呢?所以,說「我永遠愛你」,即使是真心真意的,所表示的現實只是:我現在愛你,我因此相信我會永遠愛你。然而,現在的感覺和想法將來可能會變,假如真的變了,那愛也可能隨之而變。這好比我現在有十萬元,但我不肯定這十萬元過兩天是否仍屬我有,而我卻承諾過兩天把錢借給你,這不是太莽撞的承諾嗎?
你可能認為愛情不必講理性,兩人相愛時說的話在於傳情,不必求真。不過,太不講理性,激情過後便很可能難以維持。長久的愛並無定法,沒有保證,不可強求,亦不是人人需要。可是,我還是相信,要愛得長久,不在於說「我永遠愛你」,不能只靠激情,而必須揣摩適合於自己這兩個獨特的個人的長久相愛之道(當然不一定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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