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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與不懂

魚之樂 於 2010-07-01 00:00:00 發表  |  累積瀏覽 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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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和教了這麼多年哲學,我觀察到一個有趣的現象:有些對我來說不太難懂的東西(叫這做A類著作),不少人都自認看不懂,而這些人說看得懂的一些東西,我卻又看來看去也看不懂(叫這做C類著作)。就以我的學生為例,他們上我的「分析哲學史」,讀到Frege的"On Sense and Reference" 或Davidson的"Mental Events" 時,都會叫苦連天,抱怨文章太深,看不明白;可是,當我問他們上另一個同事的「歐陸哲學」有沒有類似的情況,他們大都會說沒有,而且還明確表示看得懂Heidegger的Being and Time。這本書,我看不了十頁便要放棄,因為看不懂呀!為甚麼學生認為看得懂的,我竟然看不懂呢?

A類著作,一般都文句顯淺,論題明確,很少會用看似高深其實意義不清的字詞,而且著重論證。這些論證可以非常複雜,面對這樣的一個複雜論證,即使你明白每一句的意思,如果你搞不清各句子之間的推論關係,也不會明白整體的意思。因為每個句子、每個字詞都很清楚,所以沒有多少空間給你「創意詮釋」。假如兩個人都認為自己看懂了,他們的理解通常不會南轅北轍,只有細節上的差異;至於看不懂的,也很難自欺欺人認為看懂了。

C類著作則相反,文句詰屈、用詞隱晦、論題不清、論證若有若無,然而,字裏行間卻隱隱然有極其高深的道理,待你去發掘。你可能偶然會讀到一兩句令你覺得豁然大悟的,而由於句子之間沒有綿密嚴謹的邏輯關係,其中的主要字詞又模稜兩可,於是你大可順著那一兩句的「了悟」自由發揮。有本事的,可以逐漸累積和整理這種「了悟」,最後建成一套有系統的詮釋;無本事的,也可像我的學生一樣,得出一個自己已看懂了的印像。有趣的是,兩個有系統的詮釋可以大相徑庭,各有道理,難分對錯(有時連被詮釋的作者本人也會這樣說)。我從沒有對任何C類著作做過有系統的詮釋,但我比我的學生有自知之明,只好認不懂了。

A類著作像科學,C類著作像詩歌。我雖然喜歡哲學,也喜歡詩歌,卻不喜歡像詩歌的哲學(正如我喜歡伏特加,也喜歡蜜桃,卻完全接受不了蜜桃味的伏特加)。哲學已夠難了,何不盡量說清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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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魚之樂 提供以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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