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自己不懂科學,又或因宗教理由對科學有所顧忌,在與別人討論問題時,一見對方引用科學知識、標榜科學方法,便立刻扣對方帽子,指責對方是盲目崇拜科學、接受科學至上主義(scientism,也有譯作「科學主義」或「唯科學主義」)。
我的確是推崇科學,因為科學裏的實驗方法、檢證標準、分工合作的制度、和培養人材的訓練等等,經過這幾百年的不斷應用和改進,已令科學成為人類了解自然世界的唯一可靠之途。科學的輝煌成就,有目共睹,不容否認。
我推崇科學,但我不是個科學至上主義者,因為我不認為科學能解釋世間的一切,也不認為凡可解釋的事物,都要用科學來解釋(或科學的解釋比任何其他的解釋都優勝)。舉個例子:為何巴赫的音樂比許冠傑的偉大?我不肯定科學可以提供任何答案,但即使有科學的解釋,那也未必比一些非科學的解釋可取。
當然,科學(到目前為止)解釋不到的,卻不一定會有其他可接受的解釋。因此,以下這個有些人會接受的推論是有問題的:
(1) 科學解釋不到現象 X。
(2) 有人提出一個非科學的理論 S 來解釋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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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們應該接受 S 以解釋 X。
我們應否接受 S,就要看 S 如何解釋 X、S 的內容有沒有不合理之處、S是否能關顧到 X 這現象裏的各個部份(而不只是含混籠統地解釋)等;「科學解釋不到 X」這一事實,並不是接受 S 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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