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寫過
一篇說自己不喜歡講英語,而且到現在仍講得不好,可是,用英文寫作我則並不抗拒,有時甚至寫得頗過癮。今次談的「學英文」,只是就寫作而言。
我讀大學本科時主修的是中國語言及文學,不是哲學,無須看英文書,更不用寫英文(有兩三個選修課是例外);我當時的英文只有預科程度,畢業後大致仍然是這個程度(那是假設我沒有退步)。
直到畢業幾年後,決定讀哲學了,知道讀上去一定要看英文哲學書和用英文寫作,便下決心學好英文,現在總算能寫學術文章,不經別人修改也有期刊接納。學英文,我可沒有甚麼特別高明或有系統的方法,只是做齊以下各點:
- 常看,看不同的東西(論說文、小說、小品文、各式雜誌等)。
- 無論看甚麼,看時慢慢看。
- 看到不明白的字詞或句式時一定查字典辭書(強調「一定」)。
- 看到將來寫作時可能會用到的字詞或句式都記在筆記本裏,有空時溫習。
- 常寫,只寫論說文。
- 寫時慢慢寫,即使只是寫給自己看的東西。
- 用到自己不十分肯定正確的字詞或句式時一定查字典辭書(強調「一定」)。
- 寫完便改,改完又改,改到自己肯定沒有問題為止(雖然肯定沒有問題不等如沒有問題)。
這「方法」很費時笨拙,就像郭靖練降龍十八掌一樣,只是一個「練」字;然而,所謂練功練功,不練哪來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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