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開始讀錢穆的《現代中國學術論衡》,就看到他提起王充反對信鬼的一個簡單論證,令我覺得特別有趣,因為這論證與我在課堂上講的有點不謀而合。我不曾讀過王充的《論衡》(這奇書早晚是要讀的),錢穆只論述沒引文,我雖然信他,但也出於好奇想看看原文,便到網上找找:不一會就找到了,語出《論衡》〈論死篇〉:「夫為鬼者,人謂死人之精神。如審鬼者死人之精神,則人見之宜徒見裸袒之形,無為見衣帶被服也。何則?衣服無精神,人死與形體俱朽,何以得貫穿之乎?」
一般信鬼的人都相信鬼是精神而無肉體,王充的意思就是,既然鬼無肉體,衣服則只是物質而非精神,那麼鬼就不可能穿起衣服;可是,聲稱見過鬼的人見到的都是穿著衣服的鬼(案:相信也曾有人說見過裸鬼),這不是說不通嗎?其實,王充的論證可以推進一步:既然鬼是精神而無肉體,見鬼的人看到的鬼便不應有身有形、有頭有眼、有手有腳了。
我在哲學導論裏講到鬼這一觀念時(通常是由心物二元論扯到鬼)提出的一個簡單論證,比這又推進了一步:人眼視物,必須經由物體反射光線,這是一個物理過程;既然鬼是精神而非物質,就不能反射光線,那麼人眼又怎能見鬼呢?
信鬼的人可能會這樣反駁:鬼的確不能反射光線,但他們有能力令人的腦產生變化,從而引致特定的視覺經驗,例如見到一隻血流披面、兩眼反白、長髮長舌長指甲的女鬼,雖然引起這視覺經驗的那隻鬼本身沒有這些肉體特徵。問題是,這和幻覺有甚麼分別呢?信鬼的人只能說這是由鬼引起的幻覺,與一般幻覺不同。然而,這由鬼引起的幻覺和一般幻覺在經驗上並無兩樣,因此,幻覺本身並不能成為有鬼的證據 --- 換言之,「見鬼」不是有鬼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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