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哲學的知識論在最近十年有一個新興的論題,就是「異議」(“disagreement”
);「異議」之所以成為哲學論題,是因為它可以發生於「知識上的同儕」(“epistemic peers” ,也稱 “epistemic equals”)之間。如果兩個人在智力、思考訓練、背景知識、有關的專門知識、和對問題的用心程度都相同或非常接近,他們便是知識上的同儕(以下間中會簡稱為「同儕」);如果有明顯的差異,相對優越的那位可以稱為「知識上的(相對)優者」(“epistemic
superior”),另一位則可以稱為「知識上的(相對)劣者」(“epistemic inferior”)。知識上的優者和劣者之間的異議很容易解釋 --- 那是由於他們有知識上的差異,只要消除這些差異,他們便會達致相同的見解。然而,當異議發生於同儕之間,這個解釋便不適用了。這裏有兩個問題可以討論:
(1) 怎麼會有同儕之間的異議?
(2) 如果你視異議者為同儕,你應該怎樣對待自己的見解(保持不變、加以修正、轉為中立)?
這個論題的文獻不算多,有興趣的可以看看牛津大學出版社出的兩本論文集:
我對這個論題的興趣越來越大,雖然還未到研究的程度(手頭上的研究已太多),但已將它放進我教的「知識論」一科,以期教學相長。
最近因為香港的抗爭運動而跟不少人討論政治,令我對「異議」這個論題感受良多,其中最令我慨嘆的有兩點:現實世界裏的爭論很多時都不是發生在知識上的同儕之間,但依然往往極難化解,因為很難消除知識上的差異;另一方面,有些人其實是知識上的同儕,本來也是這樣互相看待,可是,一有較重要的異議,其中有人便會立刻重新評估異議者,而視對方為知識上的劣者。
有沒有人認為自己一定是知識上的優者,而從不視他人為知識上的同儕?有的,幸而我遇過的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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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魚之樂 提供以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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