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樂趣和精彩,我認為在於變,不在於常。就算目前的生活已經十分美滿,假若一直下去都是這樣,沒有任何顯著的改變,直到老死,那就是一種僵化;僵化引致麻木,於是,美滿不過是尋常,尋常便欠精彩,不精彩,便乏味矣!
納蘭性德的一首《浣溪沙》下闋云:
「被酒莫驚春睡重,賭書消得潑茶香,當時只道是尋常。」如果他這種被酒賭書的生活真的當時已覺尋常,再這樣生活下去,年復年,月復月,便會真的成為尋常;他現在回想,一點也不覺得當時的生活是尋常,其實正正因為他的生命已改變了
--- 他現在的改變,雖然是悲傷的,但卻顯出當時生活的精彩。
我剛表達的生命觀,當然不是人人都贊同。有些人的看法跟我的相反,認為平淡是福,安安穩穩過一生,便是最幸福快樂的,即使是重重複複過同樣的生活,也沒關係。我不認為這裏有所謂客觀的對錯,一個人的生命觀受性情、經歷、環境等不同的影響因素,一旦形成了,便很難改變,唯有盡力根據自己的生命觀去過活,去追求快樂。
像我這樣的生命觀,是視生命如藝術創作,求變,求新,將自己的生命不斷重新塑造,勇於冒險,探索不同的可能;當然有失敗的機會,但同時有成功的期盼,而生命的刺激性和精彩之處,亦在於此。
事實上,這麼多年來,我一直在求變。從文學到哲學,從分析哲學裏的知識論到形上學,再由形上學轉到人生意義的問題,再由分析哲學轉到尼采,相信以後還會再變。此外,我的生命的其他方面也不斷在變,例如由討厭旅行到喜歡旅行,由政治冷感到熱衷政治,由孤僻成性到廣交朋友,由香港到美國,由只讀中文到幾乎全讀英文等等。
然而,我的意思不是變就是好的。有些東西,還是不變的好,例如夫妻二人相互的愛和關懷
--- 如細水長流,基本上不變,卻可以越來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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