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朋友,屬於高品味人士,很喜歡用名貴物品。
人家有錢,玩得起,第三者毋庸置喙。
話說此君新居入伙,置了一張很貴的焗漆餐桌,桌面亮晶晶,十分可愛;但是好看的東西不一定好用,這樣的設計最怕給外物刮花失真,於是朋友買了一張很精美華貴的Lace桌布覆在上面....這一來好了,根本享受不到那更值錢的桌面。好笑的是,每次招呼我們在他家吃飯,為了怕弄污那張桌布,總是在上面再放一張即用即棄的薄質膠桌布以資保護!
另一個朋友,恨戴「金勞」恨到發燒,死慳死抵多年之後,卒之斥鉅資買一隻戴在手上,當然很滿足,對名錶愛護有加,也緊張到不得了。有次和我們一班人相約去新界BBQ,路上她偶然一看手腕上空空如也,驚呼一聲,冷汗直流,到底是戴了金勞出來在半路上丟了,還是根本沒有戴出來?看她坐立不安,玩樂心情全失,馬上要老公陪她趕回家看看才安心----回家後打電話告訴我們,金勞還是好好的在桌子上!
70年代,某女政務官(後來貴為甚麼「署長」了),來到我服務的部門開會。記得那日天氣寒冷,她披了一件很耀眼的白色皮草披肩,雍容華貴、顧盼自豪地進入會議室,扭扭擰擰地找到自己的座位,多拉一張椅子過來,小心翼翼地脫下皮草,謹慎地鋪在那椅子上。我目睹整個情景,只覺得她的行為小家之極,到底是她穿皮草還是皮草穿她?
東西是買來用的,不是買來服侍它的,所以不須太緊張;用太名貴的東西,被它弄得心驚肉跳,真划不來,不如買平一點的輕鬆地用好了。假如是唯恐人家不知道你用名牌,故意揚來揚去,就更是惡俗不堪討人厭。
看過某女作家說,「氣派」就是戴一條項鏈,上面有一粒幾卡拉的鑽石,然後穿一件樽領的羊毛衫,把它包在裡面!
這可有點道理存焉。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
感謝 子貓物語 提供以上資料
子貓物語的網誌: http://chrisleung1954.blogspot.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