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不像德國,對二戰中的罪行和責任,歷年來缺乏明確和真誠的反省懺悔,還是不把案件中的自己的被告身份淡化,強調為「受害人」,進而扮演世界和平的呼籲者。
日本首相多次對受他們侵略的國家,表示需要「反省」 ,這種「賣口乖」不能視為有誠意的認錯與懺悔;我看他們實際上是心有不甘,覺得要反省「為甚麼打了敗仗」。
我在1980年代到過日本長崎,少不了參觀一下原爆遺跡,買了這本官方印製的「原爆之紀錄」。
長崎市長的序言:
目錄
統計數字頁
縱觀全書,只是「如實報道」當日的情況和後遺症,講了「事實」,但不是「全部事實」。對之前的戰爭罪行,為甚麼美國佬會挑日本的長崎和廣島掟兩枚原子彈,是一句都沒有提。
比較日本和德國怎樣面對戰爭責任問題,下面是幾篇延伸閱讀資料:
日本與德國 (大陸人民日報文章)
德國坦誠日本鬼祟 歷史反省中的文化基因 (網友文章)
日須拿出道德勇氣 真誠懺悔戰爭罪行(香港成報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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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子貓物語 提供以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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