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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爛了補回(左)和在香港新買(右)的鞋 |
我在澳洲有適量步行運動,每日傍晚都漫步30分鐘,約兩公里。
偶爾和友人行山,連續走四五個小時山路,都沒有甚麼問題。
可是我每次回香港,第三天便走到腳底和腳趾起水泡,再過幾天,頗有「舉步為艱」之苦。有見及此,我已經穿輕便舒服的運動鞋,還是這樣。
今次回香港,乾脆穿一雙鞋底特厚的行山鞋,也只能把癥狀延遲一兩天開始,令人很煩惱。
家住佐頓區渡船角,出入主要搭地鐵,出家門走路到地鐵站要七八分鐘。搭巴士也要走到彌敦道,所用的時間一樣。我的習慣是上午和父母吃過早餐,閒話家常一輪才出外會友,下午三四點回家一趟,和父母一起度過一兩個鐘頭,傍晚再出外赴約,深宵方歸。
這樣的往返車站四次,上上落落,已經是走了好幾公里了。原來身體的適應一超過限度,便會給你警告。體力足堪應付,腿和腳還未累,皮膚已叫苦了。
主要的問題,不是路程的長短或走路的時間 ,而是在香港走路的感受。路上的人太多,走起路時常常要避免碰到人,跌跌撞撞、走走停停,腳底的負擔比行山一氣呵成、急步走幾小時更要重。
講出來也好笑,每次回香港,腳上那雙慣穿,原本好地地的運動鞋,都在路上行爛了,鞋頭獅子大開口,或整塊鞋底脫離,異常尷尬,要一拐一拐的找鞋店買鞋。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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