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明日休息)
「有報道指,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會設預選機制,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表示,任何民主選舉都有預選機制,如外國選總統時,黨內也有預選,認為只要預選機制符合民主程序、公平公開就無問題。」(新聞報道)
現在開始引發討論,實施香港特首普選時,應否有「預選」機制?簡而言之,就是中國政府預留一手,把不符合他們心意但有機會選出的人士,拒之於參選的門檻之外。
作為前政府高官和立法會議員, 葉劉淑儀居然會發出「任何民主選舉都有預選機制」的評論,為這個建議保駕護航。我只能說:「指鹿為馬,混淆視聽」。
民主國家----起碼我熟悉的澳洲是這樣,但我相信英美都是----例如一人一票普選市長,任何公民都可以登記參選。當中或會有無刑事和破產紀錄的規定,這是大家可以理解的。
如果你選擇做「獨立候選人」,你有錢交報名費就OK,沒有甚麼「愛國愛市」的門檻和預選機制。當然,到時有無人投你票,是另一回事囉。
我在澳洲近20年,也曾經投過多次市長投票,每次除了兩大政黨有提名人,還有很多不見經傳的獨立候選人陪跑。
獨立候選人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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