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衣櫃裡的衫褲,鞋架上的皮鞋,許多超過二十年歷史,還是繼續的穿著,主要的原因除了我愛惜它們,沒有破爛和我的身材大致上沒變,主要是並非「時裝」,款式歷久常新。
「時裝」總是走向極端,不過流行起來的當時,你又穿我又穿,完全不覺得突兀,反而不著的人會被視為老土。
緊貼時裝脈搏的人,挑選衣服時,會說「嘩!這個款兩年前咯喎,而家仲著得嘅?」
殊不知道下一年最興的款式,可能是40年前的!左圖這一款 Dolce and Gabbana 的 2014-2015 最新款男士西裝,就是跟我70年代趨時縫製的一樣---「關刀領,窄腳褲」,上衣短短窄窄......
今時今日,不知道發什麼神經,街上見到的時尚男人髮型,都是把兩邊剷光,如左圖所示(來源)。
告訴你,在五十年前我還是小孩子的時代,連我爸爸都會嫌這是「老坑」才會有的髮型。你要我剷到這樣,我寧願自殺。
現在年過五十歲的人,都曾見證過時裝的一個至兩個週期,髮型由短至長、很長、短、極短,衫褲領呔由闊至窄、變闊再變窄。女人裙長長短短,周而復始。現在那些靚妹露出半個屁股蛋的熱褲,70年代興過的啦!
70年代,瑞典樂隊ABBA ,我們香港也有「溫拿」的譚詠麟和鍾鎮濤等人,穿著這些喇叭褲,鬆糕鞋,一般青年咸以為有型,趨之若鶩,招搖過市,現在看來,好看嗎?
這樣的時裝,問你死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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