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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 – 死無葬身之地?

小臣 於 2010-07-11 00:00:00 發表  |  累積瀏覽 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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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傳媒一輪猛攻之後,政府終於在這星期推出了一份名為《骨灰龕政策檢討公眾諮詢》的文件,下一步一定是發牌予無牌經營者,把其「納入規管」。

(圖片來自明報)

香港在過去十年推出公私營骨灰龕的數量,遠遠追不上每年三至四萬宗火莽者的「需求」,現在基本上要輪候兩年或以上才可「上樓」,對亡者的家屬造成莫大的困擾,因中國傳統最怕「死無葬身之地」,家屬在春秋二祭無墓可掃,怕被先人埋怨,最後惟有光顧私人龕場。這些私人龕場經營者申領牌照無門,又受到附近居民反對,最後受害者自然是真金白銀付了鈔的亡者家屬。這件事搞不好,隨時是另一個民怨爆發點,所以政府才急就章推出檢討文件,希望可以平一平民憤。

文件的所謂政策其實只有兩點:一是增加供應,二是管理需求。增加供應方面,只是把在規劃、甚至諮詢中的骨灰龕用地一次過曝光。十二幅用地中,部分是在現有墳場或靈灰安置所旁擴建,另有在焚化爐舊址及電廠旁等遠離民居的地方,而石門的用地因附近有幾座公屋,居民已經立刻上街抗議。把骨灰龕建在偏僻的地方,交通不便,每年清明重陽時候必然引起道路大擠塞;在集體運輸工具可到的地方,又難免接近民居,不易令現有居民接受。文件中提到把工業大廈改裝,也不失為一個辦法,但要解決焚燒冥鏹及消防安全等問題,殊非容易,小本經營的骨灰龕承辦商根本沒能力(及財力)解決。

另一個增加供應的方法,便是發牌予無牌經營者,這才是這份文件的重點。不過文件只輕輕觸及問題的核心,就是年代久遠的地契根本沒有嚴格規範土地用途,以至無法阻止在這些土地經營骨灰龕,最後唯一的方法自然是發牌給他們。至於文件接著提到各部門如何利用現有的條例規管,絕對是林瑞麟式廢話,正正反映了現在沒有一套統一的制度,可是文件中沒有提出政府如何利用「一站式服務」協助經營者申領牌照(如現時申請飲食牌照),若要他們自行和規劃、地政、消防、運輸、環保、食環等各大部門周旋的話,恐怕大家不知要再等多少年才可上樓。

管理需求方面,那些要交管理費才可繼續擺放的方法不太可行,難道真的要起出窮人及沒有子孫的先人骨灰「強撤」嗎?可能多點宣傳撒灰,讓亡者或家人自行選擇,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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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小臣 提供以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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