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觸及三十多年前地鐵建設的原構想和實際發展,這一章開始會簡述地鐵早期路線的發展史。
時為六十年代。香港政府鑒於大量新移民湧入,加上經濟開始快速增長,現有道路開始不敷應用。在香港的長遠規劃過程中,政府請來英國有名的顧問 Freeman Fox 及 Wilbur Smith & Associate 為香港的整體運輸策略進行研究。六七年七月,顧問提交了《香港集體運輸研究》,建議興建全長四十英里的地下鐵路系統,該建議於六八在立法局會議中通過。
其後政府在六八年修訂了未來二十年的人口增長預測,把八六年的人口預測大幅下調,並建議減慢荃灣、沙田及將軍澳等新市鎮的發展速度。顧問因而修訂了原建議的地鐵路線,把規模縮減為一個長三十二點七英里,共四十八個車站的系統,並由下列各線組成:
港九線 – 由港島中區至九龍中部,經彌敦道的一條主線,並在旺角以北分支成觀塘及荃灣兩條支線。
東九龍線 – 由鑽石山起經啟德至尖沙咀,再過海至林士街止。
港島線 – 連接堅尼地城及柴灣,沿港島北岸行走。
此建議刊於《集體運輸計劃總報告書》內,上圖是該報告的撮要。
時間表方面,顧問建議把整個系統分九階段興建(見下圖),首階段「早期系統」(Initial System)包括了港九線的部分,即上環至旺角的主線、旺角至觀塘的部分觀塘線,以及旺角至荔枝角(今天的美孚)的一段荃灣線。早期系統共有二十個車站,長十二點六英里,當時建議分四階段於七年半內建成,共費十九億港元,其餘五階段則視交通需求再決定是否興建。
香港政府於七二年決定興建早期系統,並成立集體運輸臨時管理局(Mass Transit Railway Provisional Authority)全權負責。七四年,在一輪招標競投後,政府把早期系統以單一合約形式批予日本財團。同年,在石油危機的影響下,日本財團宣佈退出,而集體運輸臨時管理局亦決定把早期系統的規模縮減,並把工程拆成二十個土木工程合約及十個機電系統合約,以免被單一財團的意向及表現影響整個系統的進度,成為沿用至今的地鐵工程管理模式。
縮減規模後的「修正早期系統」(Modified Initial System, MIS)只餘下港九線和觀塘支線,即由中環至觀塘的十五個站。MIS 於七五年動工,七九年完成,北段(石硤尾至觀塘)於十月一日通車,同年十二月十六日開通至尖沙咀,而過海段則延至翌年二月十二日才投入服務。當時以四卡列車行走,收費一元以上,比巴士昂貴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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